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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民放心炒股暂不交税

1999-07-06 来源:生活时报 记者莫春 通讯员孙秀杰 我有话说

本报讯(记者莫春通讯员孙秀杰)从5月中旬以来,股市牛气冲天,走出了一个近年来少有的好行情,随着股指不断攀升,人气旺盛,股民的收入也大大增加。炒股所得该不该缴纳个人所得税?近来,地税局不断接到这样的咨询。

据北京市西城区地税局负责人介绍,在股票市场上买卖上市公司股票,体现的是股权的转移,即财产所有权的转移,属于个人所得税中财产转让所得项目。但鉴于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发育还不成熟,对股票转让所得的计算、征税办法和纳税期限的确定等都需要深入调查研究。因此,为配合企业改制,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,经国务院同意,国家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曾于1994、1996、1997和1998年连续做出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。1999年是否征收,要等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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